奈米:伊斯兰法庭的立场不变

热点资讯 编辑:admin 日期:2025-02-20 19:58:14 41人浏览

  

  奈米:伊斯兰法庭的立场不变

  百打灵查亚:负责伊斯兰事务的部长表示,伊斯兰法庭的立场不受联邦法院决定取消吉兰丹伊斯兰刑法某些部分的影响。

  拿督莫哈末纳伊姆博士说,这是因为联邦宪法保证了马来西亚每个州和地区的所有伊斯兰法庭的地位。

  2月9日,联邦法院的裁决引发了公众的各种反应,首相署(宗教事务)部长莫哈德·纳伊姆也呼吁大家保持冷静。

  他补充说,他的部门将对判决进行研究,并将咨询所有利益相关者,以进一步改进和授权伊斯兰法院。

  “总理司(宗教事务)强调马来西亚伊斯兰法庭的地位仍然稳固,其地位在联邦宪法中得到保障和明确规定。

  “我们将研究对此案作出判决的原因,并制定进一步的计划,以确保进一步改善和赋予伊斯兰法庭权力的议程将在马来西亚继续下去。”

  “我将要求会见马来西亚国王苏丹易卜拉欣陛下和副国王苏丹纳兹林·穆伊祖丁·沙阿,宣读联邦法院的裁决。

  “我也将要求雪兰莪州苏丹Sharafuddin Idris Shah作为全国伊斯兰宗教事务委员会和统治者委员会的主席,出席会议。

  “所有利益相关者和与伊斯兰法庭有关的人将讨论和考虑进一步采取措施赋予伊斯兰法庭权力。如果我们需要任何必要的改革或修正,我们将立即采取行动,”纳伊姆在昨天的一份声明中表示。

  昨天早些时候,最高法院以8比1的多数决定,允许两名律师申请挑战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法颁布中的18项条款。

  首席大法官东姑麦门(Tengku Maimun Tuan Mat)主持了由九名法官组成的小组,裁定其中16条条款,即吉兰丹法令的第11、14、16、17、31、34、37、39、40、41、42、43、44、45、47和48条违宪,因此无效。

  联邦法院表示,这16项条款——包括鸡奸、玷污礼拜场所、性骚扰、提供虚假证据和提供不良服务——已经被列入联邦清单。

  根据联邦宪法,只有议会有权就联邦清单内的项目制定法律,而州立法机构只能通过州清单内的法律。

  唯一反对的判决来自沙巴和砂拉越首席法官Abdul Rahman Seb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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