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裁定空气污染罪罚款加倍

企业新闻 编辑:admin 日期:2025-03-18 15:18:26 99人浏览

  高等法院裁定空气污染罪罚款加倍

  高等法院裁定空气污染罪罚款加倍

  在控方提出上诉后,高等法院将一家公司在巴西尔古当犯下的空气污染罪的罚款从32万令吉增加到64万令吉。

  控方对以前由会议法院判处的较低罚款提出了上诉。

  柔佛巴鲁高等法院(Johor Baru High Court)命令P Tech Resources Sdn Bhd为8项行政指控支付总计64万令吉的罚款,高于去年最初判决的32万令吉。

  高等法院法官阿布·巴卡尔·卡塔尔(Abu Bakar Katar)在双方辩论后,批准了检方要求增加罚款的上诉。

  他昨天表示:“法庭决定将(对被告)八项指控的罚款从4万令吉增加到8万令吉。”

  P科技资源公司董事Yap Yoke Liang出席了庭审。

  去年11月30日,根据2014年环境质量(清洁空气)条例,P Tech Resources因八项行政收费中的每一项被罚款40000令吉。

  该公司所犯的八项罪行包括:未能操作和维修空气污染管制系统,以确保组件运作良好;未能安装有关设备,以监察其处所内的空气污染程度;以及未能监察液体易燃物质。

  2019年的同一天,卡车司机n·马里达斯(N. Maridass)因在Sungai Kim Kim非法处置油泥(一种规定的废物)造成污染而被罚款10万令吉。

  环境署于去年12月4日提出上诉。

  随后,控方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要求P科技资源就八项指控每项支付最高10万令吉的罚款。

  在宣判时,阿布·巴卡尔法官表示,检方不能将马里达斯对不法行为的抗辩与被告在Sungai Kim Kim污染事件中的原始罪行联系起来。

  他说:“这是因为案件的事实并没有说明Maridass排放了被告工厂的旧轮胎热解产生的废物。”

  阿布·巴卡尔法官还表示,塞申斯法官在早些时候的判决中,未能理解议会颁布的《2014年环境质量(清洁空气)条例》的目的。

  “会期法院集中审理答辩人所犯的八项行政罪行。如果环境署没有对被投诉人的工厂进行检查,违法行为将会持续发生,并对周围居民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

  “塞申斯法官也没有考虑到柔佛州发生空气污染案件的频率,”法官阿布·巴卡尔(Abu Bakar)补充说。

  副检察官Khairul Azreen Mamat, Abdul Ghafar Ab Latif, Nurliyana R. Azmi和Sharifah Natasha Syed Ahmad出席了起诉,而P Tech Resources由律师N. Subramaniam和S. Selvantheran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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